高州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41|回复: 3

一名无业女子冒充人大代表在高州行骗,骗取村民7万元!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7-12-21 18: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无业女子冒充人大代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帮办事为由诈骗他人财物合计70000元人民币。近日,高州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聪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赔退违法所得。

0.jpg
图片来源网络
基本案情

2016年7月以来,被告人陈某聪向村民吹嘘自已是人大代表,认识很多领导,以此骗取村民信任,然后以帮村民办事为由,先后骗取高州市某镇村民李某甲30000元人民币、李某乙40000元人民币。

“今年7月份,同村的黄某拿着一张计划生育超生罚款单来找我男朋友陈某,想叫他帮忙拍照通知其儿子李某甲。我便吹嘘自己认识很多领导,能够以较少的钱办到计划生育服务证。我还当场打电话给所谓计生办的领导骗取他们的信任。李某甲信以为真便汇了30000元给我帮办理超生费的事,到9月份我交一本假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回他们。我还以同样作案手段骗取了李某乙40000元人民币用作办土地证。”陈某聪如是供述自己的作案经过。


裁判理由

高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聪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以刑罚。被告人陈某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大部分犯罪事实,对该部分犯罪事实的量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根据被告人陈某聪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释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2-11 00:22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累计签到:6 天
    连续签到:2 天
    发表于 2017-12-21 19: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还是“人大代表”呢,来头不小,可惜还是享受牢狱之灾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累计签到:756 天
    连续签到:1 天
    发表于 2017-12-21 19: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被告人陈某聪向村民吹嘘自已是人大代表,认识很多领导,如果真的认识很多领导情况就不同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29 01:0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7-12-22 07: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找死的节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高州论坛 (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98102440668 )

    GMT+8, 2024-4-26 22:53 , Processed in 0.091067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粤ICP备2022108349号 X3.4

    © 2001-2023 粤ICP备2022108349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 a href="https://beian.miit.gov.cn/" target="_blank">粤ICP备20221083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