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州的共享单车(哈罗单车公司)从投放到执法部门暂扣处理再到高州广视新闻追踪报道事件,使得“共享单车”这个话题显然已成为高州市民日常最热话题之一。同时小编翻查了一下高州本地微信公众号,基本上均有发布“高州共享单车一夜“死亡”,真相就是……”的图文或视频,可见宣传效果极好,特别高州特搜、茂名去C试,高州论坛这些公众号阅读量极大,全部都是过万的阅读量,其中茂名去C试发布较早,目前点击量接近3万,高州特搜也有2万多。
回到共享单车事件的最初, 大约是在 11月4日晚上,有市民发现,高州一些公共地区,如大酒店对面的草坪,文明路潘州公园边人行道等,都摆满了蓝色的单车,随后纷纷报料给各大网站或媒体。结果第二天早上投放的单车却全部被城管清走作暂扣处理。
出现这样的情况各个媒体也尝试分析个中原因: “百度搜索发现,早前品牌“哈罗”共享单车在湛江投放,因未经批准进行大规模投放,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也被湛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暂扣部分车辆,并约谈企业负责人。”
同时高州广视新闻也做了追踪报道:“记者走访了城市综合管理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这次暂扣的单车是由于企业未申报相关手续,且非法占用了公园人行道,影响了市民的正常出行。他们希望企业负责人能及时办理好所需手续,使共享单车真正为市民服务。” (高州广视新闻截图)
然而,“记者尝试联系共享单车的投放企业哈罗单车公司,但到记者发稿时止,他们还没有就此回复。”
对于哈罗单车公司共享单车话题的持续发酵,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想想:既然哈罗单车公司之前已经在湛江发生过单车投放由于没有完善报备工作而导致被执法部门清走的情况,那么对于一个公司的发展来讲,这样的法律程序错误为什么一直在重复呢?
所以,这里面之所以不进行报备,单车被城管清走,极有可能是有意而为之,目的是为了扩大产品宣传:大量投放,城管执车,公司再回收,通过高州、甚至茂名媒体大幅度作为新闻发布,广泛传播,基本上达到“家喻户晓”了,最后才认认真真报备,等待审批,做到合法投放,规划管理!
这样的话,正当我们在笑共享单车“傻”的时候,极可能我们才是被他们笑的对象呢!哈罗单车公司极可能通过耍了一个小手段,不花一分钱,就可以收到"家喻户晓"“盘满钵满”的宣传效果,真正达到低成本,高收效,这招确实高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