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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发布森林禁火令,违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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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8 00: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
高州市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近期,我市天气持续干燥,林区民俗用火、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增多。为严防森林火灾,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茂名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发布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2017年10月28日至29日。
  二、禁火区域: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的范围。
  三、在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即“七个严禁”: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严禁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严禁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严禁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严禁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违反本禁令者,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茂名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或在场不加制止的,从严给予行政处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报告。举报电话:0668-6663709, 12119。
  特此通告。

高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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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8 00: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
禁火时间:2017年10月28日至29日???好奇怪的时间

点评

这个主要是针对重阳节不要随便生火吧?平时生火就要注意安全啰  发表于 2017-10-28 21:4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2-11 00:22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累计签到:6 天
    连续签到:2 天
    发表于 2017-10-28 21: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其实,国家早已经有法律规定,什么时候发生事故,都会逃脱不了法律制裁!

    该用户从未签到

    累计签到:2 天
    连续签到:1 天
    发表于 2017-10-28 21: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
    七叔 发表于 2017-10-28 21:42
    其实,国家早已经有法律规定,什么时候发生事故,都会逃脱不了法律制裁!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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