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起, 茂名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认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加大路面防控战役打击效能,提升预防事故的管控力度,持续开展集中夜查风暴整治行动,所有警力下沉一线,国省道、城市道路同步进行,夜查行动期间,所有省际、市际、县际交警执法站实行24小时路检路查勤务, 整治范围不断扩大,从城市郊区向高速公路服务区延伸! 这阵势、这力度,问你惊未? 据统计,当晚行动,全市共出动警力332人次,设立查车卡点33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28起,其中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50起,超员、超载33起,车辆未年审8起,已注销报废车辆8起,未悬挂号牌9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5起,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19起,非法改装车辆22起,无证驾驶(含准驾不符)6起,酒后驾驶21起,涉嫌醉酒驾驶4起,行政拘留2人。 当晚行动查获涉酒驾、醉驾案例如下: 1、华某凡(男,信宜市区人)驾驶粤KNL**2号牌小汽车,在信宜市区中兴大道,被信宜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2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2、杨某霖(男,信宜市人),驾驶粤KFV**3小型面包车,在市区新尚路,被信宜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3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正在抽血待检) 3、陆某德(男,信宜市人),驾驶粤KU**6B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市区新堤路时,被信宜市交警大队侦查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3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正在抽血待检) 4、张某波(男,信宜市人),驾驶粤KT**9F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X621线18 KM怀乡粉辟路段时,被信宜市交警大队怀乡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37mg/100m1,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5、吴某茂(男,信宜市人),驾驶粤K8T**6轿车,经过370线58KM东镇检查站路段时,被信宜交警大队北界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30mg/100m1,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6、何某深(男,信宜市人),驾驶粤K1**H8号牌摩托车,在S370线白石垌头路段,被信宜大队合水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3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7、张某池(男,信宜市区人),驾驶粤KM**9H号牌两轮摩托车在中兴街路段被信宜交警大队市区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28mg/100m1,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8、彭某新(男,茂名市茂南区人)驾驶粤KA3**6号牌小汽车,在市区光华中路,被交警三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3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9、范某海(男,信宜市人)驾驶粤KUU**6号牌小型轿车,在东镇检查站路段,被信宜大队朱砂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4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10、刘某兴(男,信宜市区人)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市区新村路(旧教局)路段时,被信宜交警大队镇隆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35mg/100m1,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11、方某新(男,信宜市区人),无证驾驶粤WP2**4号牌报废摩托车,经过信宜市区新堤路时,被信宜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查获,经酒精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5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行政拘留)
12、冯某山(男,高州市人)驾驶车牌号为粤KGE**2小车至沿江二路路段被高州大队长坡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13、业某强(男,高州人)驾驶粤KT2**7小车至沿江二路路段被高州大队长坡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14、蓝某琼(男,高州市区人),酒后驾驶车牌号为粤K3**N1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高州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现场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15、陈某(男,高州市区人),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摩托车,被高州大队石鼓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现场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16、何某良(男,高州市区人),驾驶一辆车牌号码为粤K68J**号牌小汽车在府前路涉嫌酒后驾驶被民警当场查获,酒精测试结果为66mg/100ml。 17、刘某明(男,化州市区人),驾驶粤KZM**7小型汽车被化州大队南塘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5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18、陈某绵(男,化州市区人),无证驾驶粤K6S**6小型轿车被化州大队南塘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74mg/100ml,涉嫌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已行政拘留) 19、邱某海(男,茂名市区人),驾驶湘D**C86小型汽车被化州大队南塘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6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0、宋某禧(男,化州市人)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在化州市区上街路,被化州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查获,经酒精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7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1、董某强,(男,化州市人)准驾车型C1E,驾驶两轮超标电动车(超R2**5),在化州市区明月路被市区中队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65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2、彭某锋,(男,化州市区人)准驾车型A2,驾驶小轿车(粤KHV**7),在化州市区桔城北路被市区中队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59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3、廖某龙(男,广西防城港市人),酒后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在站北三路被查获,经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为18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目前正在抽血待检) 24、李某新(男,茂名市茂南区人),酒后驾驶粤K35T**号牌摩托车在光华路被查获,经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目前正在抽血待检) 25、李某春(男,茂名市茂南区人),酒后驾驶粤KL40**小轿车在电白区海滨大道被查获,经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为3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蜀黍再次提醒 公安交警部门的夜查风暴行动将持续升级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当你拿起酒杯喝酒时,请放下车钥匙!” 自觉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安全驾驶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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