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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互相转告啦,这里将启用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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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8 15: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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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州市公安局决定于2016年10月01日0时起,启用高水公路金塘路口的电子警察系统,对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拍摄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告知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高州市公安局  
                                  二0一六年九月十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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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8 15: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支持,确实有太多不守规矩的人了,只有电子警察最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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