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茂名市第二届志愿服务“红荔奖”集体、个人和企业的决定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志愿者(义工)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义工)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投身社会治理创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扶贫济困、扶老助残、环境保护、大型赛会等领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为弘扬和传播志愿者精神、建设和谐幸福茂名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健全我市志愿服务评比表彰体系,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民政局和市志愿者联合会联合开展了茂名市第二届志愿服务“红荔奖”评选表彰活动。经各地各单位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茂名市第二届志愿服务“红荔奖”组委会综合评议,决定授予茂名志愿者阳光365服务总队等10个志愿服务集体“茂名市第二届志愿服务‘红荔奖’(集体)”称号,授予王建越等10名志愿者(义工)“茂名市第二届志愿服务‘红荔奖’(个人)”称号,授予茂名市嘉豪轩食品有限公司等5个企业“茂名市第二届志愿服务‘红荔奖’(企业)”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个人和企业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优质的服务,带动和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希望全市各级各类志愿者(义工)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义工),学习宣传受表彰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在各行业、各领域中营造志愿服务人人可为、时时可为、处处可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的常态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为建设和谐幸福茂名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不另行文) 附件:茂名市第二届志愿服务“红荔奖”集体、个人和企业名单 茂名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茂名市委员会
茂名市民政局 茂名市志愿者联合会 201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