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2015年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时间安排通知
各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申请人员:
高州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社会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定于10月20日至10月23日(每天上午测评时间从8:30开始,下午测评时间从14:30开始)在高州市教育局办公楼进行。个人具体测评日期、测评顺序号等详见《高州市2015年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时间安排表》(附件,以下简称《安排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形式:试讲(15分钟)和面试(5分钟)。
二、试讲使用教材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 | | | | 上午测评时间从8:30开始,下午测评时间从14:30开始。申请人必须事先从指定教材中自选一课时备好课,在指定时间段前15分钟到达《安排表》中所指定试室的外面走廊等候测评。 | | 所申报学科的高中必修2课本(版本为高州市高中学生现用教材) | | 所申报学科的八年级上册课本(版本为高州市初中学生现用教材,英语为外研版) | | 以高州市中小学2015-2016学年度使用的教科书为准。语文:语文出版社(S版)五年级上册;数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五年级上册;英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小学学生用书第五册;美术:岭南教育出版社小学学生用书第五册;音乐:湖南文艺出版社五年级上册;思想品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五年级上册;小学信息技术:广东教育出版社五年级上册。 | | |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流程
流 程 | | | | | | 1、须携带资料:所申报学科指定的相关教材、教师教学用书、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提交的所有材料。上午测评的所有申请人请在8:15到达,下午测评的所有申请人请在14:15到达。 2、候考时务必保持安静,不得来回走动、高谈阔论或大声喧哗。 | | | | 1、按测评顺序号依次进行测评。 2、测评前请出示个人身份证,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交给评委。 3、个人测评结束后,评委将在两份《申请表》的第4页“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栏写上分数并签名,然后交回申请人。 | | | | 1、测评通过(即试讲、面试成绩分别达到60分及以上)的申请人务必在测评当天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及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提交的其它材料按要求整理好、装入档案袋交到教育局6楼人事股审核。 2、逾期不参加测评和不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的作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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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栏分数有涂改的必须有评委签名,申请人不得擅自更改成绩,否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附件: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时间安排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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