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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被投毒?谣言! 高州依法查处一起网络散播虚假信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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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6 12: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茂名
      日前,高州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在网络上散播虚假信息的案件,违法人员邓某军被依法处予行政拘留十天。      经了解,邓某军现为茂南某石油化工公司员工,邓某军和邓某强(现在高州市南塘镇经营鱼塘养殖)同是化州市那务镇的村中好友。7月31日上午,邓某军通过电话获知邓某强经营的鱼塘发生部分鱼死亡的情况。8月1日,邓某军本着为朋友扩大事件影响,引起有关部门注意的目的,在没有核实事情真假的情况下,就虚构鱼塘被人投毒造成大量鱼死亡一事,在茂名本地各网络论坛相继发了“高州市一鱼塘的鱼一夜死光”的帖子。帖子发出后,迅速引起网民关注转发,并引起部分社会群众和养鱼人的恐慌。
       经高州警方调查核实,邓某强所经营养殖的鱼塘并没有发生被人投毒的情况,造成鱼塘鱼死亡的原因疑与水质状况有关。
       鉴于邓某军的发帖在社会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为消除社会影响,达到警醒教育广大网民的目的,高州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的邓某军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经教育,邓某军本人也对自己这一错误行为表示道歉和悔过,同时承诺将在今后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守文明上网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维护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在发表言论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要制造、传播虚假信息。公安机关一旦发现“散播谣言,慌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信息,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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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6 12: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
切记网络发帖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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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6 12: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做个健康好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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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6 13: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做个健康好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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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6 13: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
谣言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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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2-6 22:4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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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8-6 14: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下次不要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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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8-6 15: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楼主有官方信息来源链接吗?因为我也转发了,怕这消息也是流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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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8-6 15: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发重复了,矛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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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8-6 15: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发重复了,矛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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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8-6 15: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学宝贝话法,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做个健康好网民!{: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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