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906|回复: 17

高州塘背水库矛比游水的内幕(12楼有官方回复)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3 07: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广州
  今晚去塘背水库游水,有几个怀疑是黑社会的后生仔拦着矛比下水库游水。一了解,原来是北街兴想在水库养鱼了。塘背全村反对,原因是根据地势,塘背水库是塘背全村人饮用水源头,根据目前养鱼状况会大量投喂鱼料和鱼药,就会产生大量矿生素,到时,塘背全村及周围村庄的地下水都会受污染,村民会慢慢被毒害。所以,塘背佬全村反对,也派本村青年到水库大坝上维权力劝大家下水游泳。听当地人讲,就算阿兴买通大队干部管理区干部霸得水库养鱼,到时塘背全村人都矛路比阿兴拉鱼出来。塘背佬有一晚想抓阿兴打一餐饱的,逼得阿兴连夜从山路逃跑,过后就请几个青年来阻止人下水游泳了。不过,今晚本人在塘背村民帮助下,得以下水游水。塘背真是一个山清水秀的绝佳游水场所,也是高州仅为不养鱼的水库了,为什么就要拿来养鱼呢?国家有规定水库不能承包出去养鱼的,点解阿兴可以乱来?再有塘背属于周围村庄饮水源地,点解可以被养鱼?难道作为一个高州人游水娱乐的场所不好吗?有关部门是出于什么企图给阿兴养鱼的?有关部门难道就想置塘背周围村民健康于不顾?今晚本人很幸运能够看到塘背村民维权意识的觉醒,希望大家都来支持将塘背水库作为公共游泳场所的行动吧。偷偷告诉大家,只要说是塘背村民,只要强硬下水,只要将车停靠在塘背佬饭店旁边,阿兴请来的黑社会就无可奈何,也希望塘背村民站得稳哦,我们不能去游水是小事,你们周围村民喝矿生素水是大事呀。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6 14: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潮州
关于“塘背水库因租给他人养鱼而不能游泳”谣言的澄清
    1、塘背水库作为饮用水来源,八年前就已不租用给他人养鱼。因此“阿兴承包养鱼一说”是无中生有,更没有投喂鱼料鱼药的情况。
    2、石仔岭街道办一直以来都是禁止群众到该水库游泳的。今年以来,我市加强了水库加固除险和安全工作,而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到塘背水库游泳溺水事件。为了保障水库的安全、保证饮用水的质量、防止再次发生溺水事故,我街道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监管工作,并在水库边立有严禁下水的宣传牌,又拉有“珍爱生命,严禁下水”的横幅,提醒人们不能在此游泳。帖中所说的劝说游泳者切莫下水的人员,并非文中所说的黑社会,而是街道塘背村干部和塘背村民。
    3、俗语说:“欺山莫欺水。”千万别为了贪图一时的凉快而罔顾生命安全下水游泳。生命不能重来,责任重于泰山!我街道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请各位游泳爱好者以及广大群众能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累计签到:5 天
连续签到:1 天
发表于 2015-7-3 07: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貌似现在到处都有这样的村霸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3 08: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这样的社会叫我如何去爱你  如何跟d走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3 08: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汕头
浸死人都不少了,仲敢去,浸人后要主赔,那人家当然禁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3 09: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
不明真相的路过!可能是要经济还是要环境的矛盾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3 10:15: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3 11: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不明真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2-6 22:4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累计签到:39 天
    连续签到:1 天
    发表于 2015-7-4 08: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塘背水库是个好地方。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5 14: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
    游泳不会污染饮用水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6 11: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塘背水库之前出过溺水事故,大家去游泳要注意安全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高州论坛 (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98102440668 )

    GMT+8, 2025-6-23 21:47 , Processed in 0.104274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粤ICP备2022108349号 X3.4

    © 2001-2023 粤ICP备2022108349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 a href="https://beian.miit.gov.cn/" target="_blank">粤ICP备20221083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