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教育局关于安排城区2015年适龄儿童入学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规政策,为依法保障我市城区适龄儿童入学,规范招生行为,努力化解“大班额”问题,现将城区2015年适龄儿童入学安排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排入学学位
今年城区各小学计划安排入学新生57班。其中,市一小8班,附一小12班,南关小学5班,东风小学8班,文明路小学12班,市二小6班。榭村小学6班。民办学校在确保避免“大班额”前提下根据学位情况自行组织招生。
二、安排入学对象
(一)城区非农业户籍(2015年3月31日前入户或迁移)年满六周岁二个月(即2009年6月30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省有关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在城区有稳定合法住所连续2年以上;2、在城区有稳定合法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累计2年以上;3.提交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三)其他符合政府有关优惠照顾入学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安排入学办法
(一)安排入学次序
1、第一批:就近安排区域学校,指按招生服务范围安排到相应城区小学。属家庭户(指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或母同一本户口簿)且符合入户或迁移期限(2015年3月31日前)的城区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具有房产证(适龄儿童或父母是房地产权属人或共有人),户口簿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户口簿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按户口簿地址安排。
2、第二批:就近统筹安排区域学校。指按招生服务范围安排到相应城区小学,如本服务区学校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城区小学就读。属单独户(指适龄儿童自己一本户口簿)、挂靠户(指适龄儿童与户口簿的其他成员都是父母以外的亲属关系)且符合入户或迁移期限的城区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户口簿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优先安排。
3、第三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指统筹就近安排到市二小、东风小学和南关小学就读。不符合入户或迁移期限的城区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无城区非农业户口但父母具有城区房产证适龄儿童,
4、第四批:统筹安排入学。指统筹安排到南关小学、市二小、榭村小学等有学位的城区小学就读,城区小学学位不足则安排到郊区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其父母经商、务工、社保、居住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安排入学的程序
1、各小学审核适龄儿童报名资格,接受符合本服务区适龄儿童报名;
2、我局组织验核适龄儿童报名资格;
3、我局根据适龄儿童报名资格,按安排入学的次序和各小学的招生人数确定各小学新生名单,在各小学张榜公布。
各小学一年级新生名单以我局审批的为准,学校不得擅自招收不符合资格的一年级新生,未经我局审批的一年级新生,我局不承认其学籍并予清退,后果由学校和家长负责。对各小学录取的新生名单有疑问的,由各小学负责解释。
四、安排入学范围
详见《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范围》。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6月21日、22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仅限符合第一、二、三批报读安排条件的报名。
(1)符合第一批、第二批报读安排条件的到所属的服务区范围小学报名。
(2)符合第三批报读安排条件的就近到南关小学、东风小学和市二小其中一所学校报名。
2、7月11日、12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仅限符合第四批报读安排条件的报名。
符合第四批报读安排条件的到南关小学、市二小、榭村小学或城郊小学其中一所小学报名。
(二)报名时应交验的资料
符合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报读安排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除填交新生入学报名表(报名前在高州教育信息网下载或报名时到报名地点索取)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户籍资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2、住房资料: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符合第一批、第二批报读安排条件的此资料不在必交之列,但作为优先安排的条件。
3、其他资料: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符合第四批报读安排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除填交新生入学报名表(报名前在高州教育信息网下载或报名时到报名地点索取)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2、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3、务工人员提供城区就业证明(人社局确认的城区劳动合同);经商办厂人员提供城区营业执照(或经商纳税证明)。
4、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累计2年以上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5、父母居住证或房屋租赁证(原件、复印件1份)。不在必交之列,但作为优先安排的条件。
请报名前务必准备好相关资料,除文中特别注明外,其他均为必交资料,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不接受报名。
六、注意事项
1、我局将联同有关部门对户口、房产等有关证明材料实行验核,凡经验核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报名资格;不得重复报名,已就读的小学生不得报名。
2、所有公办学校都严格按规定条件和规范程序公开录取学生, 家长千万不要听信他人能通过关系帮助解决您的子女就读问题, 以免上当受骗。
2015年5月29日
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范围
市一小:中山路单号33号、双号42号(含33号、42号,下同)以后,后街、永镇街、仙桂上街(即1-28号门牌),潘州中路(原环城南路)双号门牌及原环城南路单号21号前,公园路单号33号前、双号16-36号,府前北路单号55号、双号4号前,新街一、二、三区,解放街单号63号、双号38号前,广场路单号69号、双号34号前,文明路双号16号前,教育路(原人民路)双号60-76号,城南一区,潘州豪庭。
市二小:高凉西路1-237单号、高凉中路1-171单号、茂名大道、高州中学高中部、高州五中、南方花园住宅区、环保局住宅小区、南湖塘居委会居民、聚福新村、集贤新村、聚贤新村、挂榜路、明珠花园、南湖一街、南湖二街、府前北路138号以后(含单双号)、南湖一区、南湖二区、南湖三区、明珠路(原南湖路)、祥和大厦、豪景大院、富康花园、桂圆豪庭、清华园、永裕小区、嘉豪花园、博雅新村、缫丝厂宿舍、天子花园、桂圆一区、康泰华都、沙河南一、二、三、四、五区、沙河新村、御名苑、耀新一区、二区、三区、高凉中一区、高凉中二区、天子路、坡耀住宅一区至六区、光明路180-220双号、东方大道、侨苑新村、坡耀村。
附一小:环城西路单号157号、双号70号前,西关路(街)、新安街、沿江一路、沿江二路(鉴江桥头至农机一厂宿舍)、仙桂下街(即29号门牌后)、黎江巷、大陵驿巷、沿江一巷、二巷、三巷(原淦江一、二、四村),解放街单号65号、双号40号后,集贤街、宝光路、观山路、顿梭路、高师路、西岸北、西岸南路(原河西路)以及其他西岸城区。
南关小学:红荔路(原工业大道)、南湖路、南华路,潘州中路(原环城南路)单号门牌23号后,南关上下街、新街,府前北路(原府前路)双号门牌6号至136号,南新路单号301号、双号302号后,竹栏下街、兴贤巷,公园路(原勒古巷)单号35号、双号38号后,教育路(原人民路)单号75号、双号78号后,小观山街、南府路、南兴一、二、三街、沿江南路、高第巷、丽景花园、环城西路单号159号、双号72号后,造纸厂宿舍,高凉西路双号2号后。
东风小学:中山路单号31号、双号40号前,光明南路,潘州东路、环城东路、环城北路、北直街、常平街、升平街、仓边街、乐义巷、马路巷、光明路1-179号及181-219单号、荖园、高凉东路、东门巷、文笔路,文笔一、二、三区,光明一区、二区,教育路1-18号,艮龙路、北街、天文巷、赐宝巷,安荣一、二、三巷,东升巷、金刚巷、金刚街、菠萝埗、三元宫,沿江二路(三元宫至北江),谢官路、金色花园、交通村、木林一区、二区、三区、平江电厂宿舍。
文明路小学:文明路单号,双号18号后,文明巷(原文明一、二、三街)、南新一、二、三区,广场路单号71号、双号36号后,潘州住宅区,高凉中路(原高新街)单号173号(地税局)后、双号2-238号, 高凉中路长安住宅区,府前北路单号57-137号,教育路(原人民路)单号19-73号、双号20-58号,坡头(原商业)一、二街,南新路单号299号、双号300号前,公园路双号2-14号,坡头一、二、三区,沙河一、二、三、四、五区,文明一(含华侨住宅区)、二、三、四、五区,电力一村、电力二村,城南二、三区,光明三、四、五区,怡景小区、顺景小区、太阳城小区。
榭村小学:主要面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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