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大道东侧地块修改规划条件的公示 高州市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买到的位于高州城东方大道的地块,用地面积55423.6平方米,商业、住宅用地。
现该公司申请对该地块原拍卖规划条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1)“1.0≤容积率≤5.0”调整为“1.0≤容积率≤6.0”;
(2)商业、住宅建筑面积比例由原15%和85%调整为28%和72%;
(3)建筑密度由原≤35%调整为≤40%;
(4)绿地率由≥35%调整为≥30%;
(5)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160米。其他不变。 该调整事项业经2013年12月19日(2013年第五次)和2014年7月4日(2014年第二次)市规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用地修改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十日,如有意见,请与我局联系,并将有关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若需对该规划情况作详细了解,请登陆我局网站或到我局查询。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 6662084。
公示地点:
1、《茂名日报》;
2、高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办公楼二楼;
3、用地现场;
4、高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网站(http://gzgh.maom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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