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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男子4年故意撞车334次 骗保近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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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6 07: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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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讲述自己故意撞车制造事故骗保的经过。

白色车辆为李某制造事故的车辆。

白色车辆为李某制造事故的车辆。
白色车辆为李某制造事故的车辆。

       ●老司机五年碰瓷146起,专门敲诈公交车司机
       ●男子高峰期故意撞车334次骗保,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撞车党

A

作案时间:2007年9月-2012年8月

作案次数:146次

作案方法:驾车故意与公交车发生碰撞,敲诈对方私了获利

碰瓷146次 专骗公交司机

宝安一名男子在五年时间中,利用自己娴熟的驾车技术,制造碰瓷事件146起,其中三名受害人报警。这名男子曾是一名公交车司机,而他的被敲诈对象不少也都是他的前同行———公交车司机。近日,宝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彭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这名男子姓彭,今年45岁,江西人。宝安法院查明,在五年时间中,他驾驶12辆汽车,制造了146起碰瓷事件,其中不少作案对象是公交车司机。彭某交代,他每作一次案,均能获利100元至1000元。

彭某曾当过出租车司机,也驾驶过公共汽车,驾车技术娴熟。法院称,彭某知道公共汽车司机害怕发生交通事故,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公交司机不但可能要被交警处罚,还要被公司处罚。因此彭某的不少被敲诈对象都是他以前的同行。

法院的判决文书称,彭某作案时,驾车故意与行驶中的公共汽车等车辆发生碰撞,制造交通事故。自2007年9月21日至2012年8月9日,彭某在深圳区域先后驾驶12辆汽车制造了146宗交通事故,其中71宗报交警处理后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余均由双方私了。71宗报警处理的事故当中,69宗事故的认定书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彭某交代,除去维修费,每单事故他都能获利100元至1000元。

撞车党

B

作案时间:2008年11月- 2013年4月

作案次数:334次

作案方法:上下班高峰期,驾车与变道车辆相撞,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

撞车334次 和善骗保近百万

男子购买多辆轿车专挑上下班高峰期故意撞车334次骗保,涉案金额近百万元。如果这4年多时间用来打工,可能他的生活注定会波澜不惊。难以想象,他把时间拿来撞车,在一次次的撞击中骗取保险金,以此为职业。334次撞击,平均每周一两次,在一次次的刺激中把自己送进了牢笼。

昨日,深圳交警表示,破获历年来涉案金额最大、案件数量最多系列保险诈骗案,曾因敲诈勒索罪获刑4年的李某再次被捕。

4年间撞车334次

事件倒回到2008年11月26日,这是一个普通的日子,然而对于李某来说意义不同,这是他撞车党生涯的开始。而今年5月21日对他也值得铭记,因为涉嫌诈骗罪他被戴上了手铐。在这4年多的时间里,不完全统计的334次撞车让办案民警们也感到惊讶,然而这是事实。

“今年3月中旬,我们接到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深圳分公司等的报案称,他们在日常理赔业务中,发现李某多次作为第三者事故方出现,每次索赔金额从几百至数千元不等,存在从事保险诈骗嫌疑。”说起案件的起因,昨日市交警局侦查大队相关民警介绍,得到线索后,他们派人对平安保险公司等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排查梳理、研判分析,并与人保、太平洋、平安、国寿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的数据进行串并摸底,发现李某存在利用多台车辆频繁制造交通事故进行保险诈骗的重大嫌疑。

经过一个多月的排查后,警方在多部门的协助下,将正在宝安区翻身路打牌的42岁的河北廊坊籍男子李某抓获。后期的案件梳理中发现,李某涉及保险诈骗案件达334宗,总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购维修发票骗保险金

“这是我们交警局历年来侦破涉案金额最大、案件数量最多的系列保险诈骗案。”民警介绍,为了进行保险诈骗,李某先后买来两辆小轿车,有时也会借用别人的车辆,在深圳市范围内的道路上频繁故意撞车。他不维修车辆,而是直接购买维修发票,或是在汽车维修护理中心消费较少的金额后多开发票数额,交给对方车司机向保险公司诈骗保险赔偿金。

事后,李某简单利用手喷漆、贴卡通图片等方式不断掩盖前次因碰撞造成的损坏情况,再继续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故意撞车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金。周而复始。在撞车事故中,他仅仅作为第三者车(即无责任车一方)向各个保险公司索赔共计357207元。其中,向汽车维修护理中心直接购买发票或多开发票数额,骗取的保险赔偿金就达103009元。

而在自始至终的作案中,李某都是独行侠,从2011年开始,他在每次故意撞车后,并不维修车辆,而是从深圳市汽车维修护理中心消费较少的金额后多开发票数额,提供给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然而,谁又能想到,李某还是个诈骗专家,2005年5月9日,他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出来后他竟又重操旧业。目前,因涉嫌保险诈骗罪,李某已经被批捕。

昨日,市交警局呼吁,市民开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违例轧线变线、调头,更不要强行变线、调头,以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如果遇到类似故意撞车情况要主动报警,并及时拍照取证。

典型案例

●2011年8月5日,在宝安区创业路,彭某驾驶出租车,故意与从公交站台起步往左边变道由被害人郑恩驾驶的粤B561××号公共汽车左后侧发生碰撞,彭某拦在郑恩驾驶的公共汽车前面,不让车离开。郑恩害怕彭某进行纠缠,遂按照保险公司的定损价,自己掏了1520元人民币给彭某。

●2011年8月9日,宝安区观澜,彭某驾车故意加速撞上前方往左边变道粤BC 69××号公共汽车,经讨价还价后,公共汽车司机柴开银赔偿给彭某900元人民币。几个月后的12月31日,在观澜,彭某驾驶小轿车再次撞上了柴开银驾驶的公共汽车,柴开银再次赔偿1500元给彭某。

骗术起底

专挑上下班高峰期作案

如此多的撞车次数,难道他不怕死吗?原来李某有自己的技巧。

在采访中,李某介绍,他一般都是在车辆较多、车速较慢的分叉路口路段,在对方车辆打开转向灯准备变更车道时,他驾驶车辆慢速行驶,确保一定的车距,甚至在对方车辆让行的情况下故意慢速行驶,但在对方车正在完成变更车道的过程中,他突然加速前行,最终导致两车碰撞。

李某说,这样的技术需要长期练习,他一般选择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作案,有些人急于上下班,一般都会很快处理,也不会看出破绽。

李某表示,每一单“事故”的理赔金额大多在2000元以内,很多人也不会太在乎,很容易蒙混过关。

撞车后向对方和善索赔

在作案时,李某还很注意把握心理,在撞车后他充分表现出自己的“和善”,几乎从不与对方司机吵架。他往往说,大家都忙着上班,简单处理一下就好。“有的受害人还说他善解人意,称当时确实是自己责任。”相关民警表示,李某对保险理赔的程序也是非常熟悉。每次发生碰撞事故后,他马上用手机等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引导对方车司机一起将车辆移开事故现场,告诉对方车变更车道要负全部责任,然后教对方如何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他极少有过激行为,只要能迅速拿到赔偿款,他不会与对方司机发生任何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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