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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很多领导收到“桃色丑闻”敲诈勒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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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近日,高州一些机关单位多名工作人员收到内容一模一样的恐吓勒索信件,信件内容恶意捏造当事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谎称已拍摄相关私密视频,以此对收件人进行恶意恐吓。从信件上看到此人署名为莫志华,还留下地址、联系电话、QQ和邮箱,胆大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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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件内容显示,莫志华以威胁语气施压,声称掌握收件人桃色事件视频,要求收件人高度重视此事,若收件人不主动私下联系协商解决,他将会直接公开所谓视频,甚至谎称会将相关材料移交有关部门,借机拿捏公职人员心理软肋。信件最后还说,如逾期未沟通,后续一切后果将不受控制,逼迫收件人主动私聊协商、花钱摆平事端。

微信图片_20260623232928_183_115.jpg

为增强恐吓效果,他还在信件内附带了一张所谓视频截图,将收件人头像P到不雅画面中,伪造所谓实证。但此图片修图痕迹极其明显,头像拼接生硬,修图水平极差,造假手段十分低级。

微信图片_20260623232929_184_115.jpg

不少网友看到此事后热议:不法分子正是抓住了部分公职人员忌惮负面舆情、害怕个人名誉受损、担心有关部门核查的心理漏洞,实施精准敲诈勒索。哪怕图片漏洞百出,依旧会让部分收件人产生心理恐慌。

虽然这类恶意恐吓信件偶尔能起到警示作风问题的客观效果,但捏造虚假丑闻、伪造图片、以曝光隐私和举报纪检为要挟索要钱财,属于典型的敲诈勒索刑事犯罪,法理层面绝不被容忍。

小编认为,遭遇此类恐吓,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完整留存证据,一旦妥协,不法分子大概率会反复勒索,陷入无尽麻烦。公职人员应该严于律己、坚守底线是立身之本,但绝不能任由不法分子借舆论监督、作风监督之名,行违法敲诈之实。

对于这种做法

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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