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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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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9 11: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高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根据《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办法(试行)》,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决定以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男:162cm以上,女:155cm以上,体貌端正,不超重(男: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80)×70%,+-10%,女: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70)×60%,+-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符合体检标准;

(三)年龄为20岁以上、28岁以下(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2周岁),周岁时间截至2021年8月31日;

(四)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

(五)爱岗敬业,政治敏感性和保密意识强,熟悉公文材料写作基础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写作能力、组织会务和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六)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

1.具有1年以上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2.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且能够胜任消防宣传工作;

4.高州市行政区域常住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生活补助、岗位津贴等组成,待遇根据岗位划分确定为3600-5500元(含五险一金),每年薪酬增资另行规定;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并购买住房公积金;

(三)伙食、住宿及被装标准,参照执勤消防救援站消防员标准落实;

(四)按照国家规定作息,入职满一年后享受10天带薪假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填报《高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一并发送至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互联网邮箱1677502097@qq.com,接受网上资格初审。(联系人:陈日红,联系电话: 0668—6612742;13580006119)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应聘者携带相关材料按时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需原件及1份复印件):

1.《高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

2.本人蓝底、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4.学历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

5.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三)体能测试(占60分)。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体能测试,其中男子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X4往返跑;女子体能测试项目为:屈腿仰卧起坐、跳绳。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男子为20分,女子为30分,总成绩最高60分,任一单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只测试一次。   

(四)面试(占40分)。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者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以提问交流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40分,低于24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五)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能和面试成绩相加后合格(60分)的应聘者按照一定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应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指定时间自行抵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体检费用由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承担。

(六)政治审核。体检合格的应聘者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原件上交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668-6612742)

(七)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照成绩进行排名,对拟录用人员及成绩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拟录用人员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培训及聘用

试用期间,大队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2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2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

六、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应聘者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考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研究解决。

附件:1.高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3.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项目


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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