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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一车主随意变更车道引发事故致车毁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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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10: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争道抢行、不按规定车道和随意变更车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各位驾驶人在驾车变更车道前,首先要控制车速,坚持“让行”原则,注意观察路况,谨慎避让,确保安全。
       案例回顾 :2018年02月14日,驾驶人李某杰驾驶桂K7G**8号小轿车从省道S283线的高州南塘镇往石板镇方向行驶,没有确保安全车速,与同方向变更车道由无驾驶证人黄某保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黄某保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分析及责任:一方面:黄某保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上路行驶,并在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的车辆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造成事故,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另一方面:李某杰驾车没有确保安全车速,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造成事故,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安全提示: 变更车道有一定的风险,一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谨慎变更。需要变更车道时,提前3秒打开转向灯,提醒后方来车注意。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判断车辆安全距离,控制行驶速度。确认不妨碍本车道后方车辆和即将驶入车道内的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时,安全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完毕后关闭转向灯。(高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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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11: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车祸猛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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