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州市纪委通过“三个强化”,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共摸排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2条,立案4人。 强化机制建设,有计划、有重点。该市纪委专门建立运作机制。制定《高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定位和运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同时,不断完善排查机制。通过电视台、党建网、政府网、“12380”监督专线等相关媒体,公开了专项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巡察走访、现场接访、专题暗访、随机抽查、日常检查和政法机关、职能部门移送等方式,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落实台账式管理,确保问题线索条条有着落。此外,该市纪委继续健全协调机制。加强与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和司法等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将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并及时受理、接收政法机关等部门发现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归口管理,进行专项登记,专人负责,加强核督办。目前,收到并处置公安部门移送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2条。 强化监督检查,有措施、有做法。该市纪委坚持抓早抓小,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醒、早纠正。要求委机关各室和各派驻纪检组对归口管辖的单位强化监督,特别对有涉黑涉恶倾向的党员干部,要及早谈话,防止小过酿成大错,并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成立暗访小组,主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出现态度消极暧昧,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待上级决策部署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在专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和“四风”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处理。
强化查处力度,有力量、有成果。为打准黑恶势力的“七寸”,该市纪委深挖彻查“保护伞”,重点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目前查处了“保护伞”3人。坚决纠正“懒散慢”行为,对政治立场不坚定,自身履职不到位,扫黑除恶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坚决问责;对在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袒护包庇的,从严从重处理;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同时,加强通报曝光,定期梳理查办的涉黑涉恶腐败典型案例,采取内部通报或媒体公开等方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强警示教育,形成震慑,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来源:茂名廉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