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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网友专业点评:【农行内外勾结骗贷,高州茂名两级法院包庇,司法公平正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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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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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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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30 16: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深圳
    转载网友专业点评:
    【农行内外勾结骗贷,高州茂名两级法院包庇,司法公平正义何在?】

    本人文章全部发在新浪博客、高州和茂名两地的论坛,本人的遭遇得到广大网友同情,我的做法也得到大家的支持,很多网友给我许多专业的点评和指导,充满了正义和正能量!也给我下一步指明了路线,更给我极大的鼓舞。现把部分网友的精彩点评整理出来,一来让大家对我的遭遇了解得更加透彻,同时也让大家更加彻底地看清某些部门的手段是如何的下流。再次感谢你们!

    相信专业人士的力量,也要相信我们可以战胜违法势力,正义终将到来!

    一、夫妻共同债务2018年1月18日施行的司法解释已非常明确应申请再审。另行起诉农行与人恶意串通欺诈行为,申请法院调查搜集证据,在一定证据基础上向公安报案。现正在民事审理中公安明知犯罪都不会插手,唯一法院将案移交,但法官不会这样做,沒有利益大家都明哲保身。

    二、夫妻共同债务按旧的司法解释理论上为两个标准,1、共同举债合意,2、是否得到债务带来的利益。茂名中院的判决不顾共同举债合意,证据确实证明上诉人被人恶意串通陷害的事实,只抓住上诉人未提供未获得利益的证据作出判决。法院既认定上诉人被人冒充陷害,其利益又从何来,难道是偷钱的小偷得手后又分一份给被偷钱人吗。

    三、这宗实则是预谋串通骗贷案,法院应依职权将案移交公安,经侦应该立案侦查。但在茂名,朱国瑜先生常说的“有钱能使磨推鬼”的这个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沒有利益输送,谁也不会为你公平正义浪费自已的时间,因工资到时间照常打入其卡內,沒有任何人会对此负责。

    四、楼主应根据一、二审法官故意违法行为向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举报,为自已申冤,为社会公平正义作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的必须追责。最高法这一规定改变过去以发回重审、改判和发现法官收受利益造成错案才追责的现状因这样证据不稳定难以执行,大多不了了之,所以不良法官随意违法,无所顾惧。现主要是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就要追责,这样证据稳定,可执行性強。要举证不良法官收受利益的证据比登天还难,但不良法官收受利益后其必滥用职权,枉法裁判。法官的违法行为就白纸黑字记录在其所作的判决书上,这铁证谁也不可否认和改变。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周強院长对司法腐败零容忍,减少司法腐败增量作出的最科学的重大举措。

    五、王成忠枉法裁判罪,判刑3年。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前法官王成忠涉嫌枉法裁判案牵动着全国法官及至整个司法界的神经。

    检察机关指控:在(2017)吉04民终426号合同纠纷的二审中存在案外人有可能利用涉案合同进行欺诈活动,案件审判中存在院领导同事过问。涉案合同存在60万元价款与600万元两份不同合同,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涉案合同价值不到200万元,二审判决采信600万元价款。二审法院沒有依职权委托鉴定和依职权调查取证等诸多问题,王成忠构成枉法裁判。

    法院认定:王成忠故意对应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故意违反法定程序作出枉法裁判。

    这宗案件利益差额400万元,法官帮谁,谁就得到400万元。法官王成忠、院领导、同事是否得到利益的证据难以搜集,但违背法定程序就摆在判决书上,以前这事肯定不了了之。现在不同了,不管法官王成忠是否收了钱都必须坐三年牢。

    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该上诉案法院已认定签名、手印被冒充,且骗贷35万元,这明显涉嫌犯罪。该案法官不但不依法将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反而判决被冒充人还款35万元,这完全是故意违法,包庇犯罪。法官有法不依的任性判决与贪腐、偷盗、抢刼又有何区别。

    七、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楼主的上诉案与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案性质基本一样。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庭长、审判长王成忠涉枉法裁判罪,判有期徒刑三年。且看楼主该案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长会否步王成忠后尘。

    八、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庭长、法官王成忠枉法裁判罪判刑三年,是国家开始严惩司法腐败的信号。

    九、《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办理贷款、担保、抵押等业务当事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现场审核才签字,这是基本常识。该案上诉人被人冒充必与农行有关人员串通审核才能过关。二审法官明知该35万元贷款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的可能,沒有依法依职权调查取证故意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案件通谋性较隐蔽,受害人很难收集恶意串通的证据,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是该案作出公正判决的必须手段。

    十、楼主要重新审视自己的情况,或许你的律师真的可能在这方面经验或能力不足。这年头打官司不一定要律师,但有律师帮忙就好像多一个人干活会轻松点。那就得多花点钱。老百姓跟官员斗是很艰难的。甚至会有危险!古人云:官官相护就是这个道理。不过全中国的老百姓都很团结的都恨贪官污吏。楼主要跟手握权力的人论正义不能硬碰硬,官员为了利益会花尽心思糊弄百姓保全自己,跟这些人斗也得智斗!多想办法!只要楼主心里还坚持着那份善良正义的勇气!我也相信全国百姓都支持你!都希望那些贪赃枉法的小人个个都得到法律的严惩!最后希望楼主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早日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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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涉案的高州农行,位于公园路18号(坐落在潘州公园,金港湾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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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30 16: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我们就等着看你这场战争能不能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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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30 18: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持久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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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31 16: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越看越精彩,这下就看农行敢不敢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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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31 16: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这些网友都是读过书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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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31 16: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有关部门都没人做工的?这么大件事,居然这么容易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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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31 22: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楼主肯定也是个恶人,因为我相信,女人再怎么狠,如果不是你做得太过分,她不会这么绝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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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4-1 0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真难为楼主打这些字出来。我现在只想知道最后官司结果会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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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4-5 15: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这件事搞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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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6 20:38: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美在高城 发表于 2018-3-30 16:24
    我们就等着看你这场战争能不能胜利了

    有了你们的支持,必将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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