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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出台最新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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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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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25 00: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6日
                                                                     
                                        
    法释〔2018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1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笔者注:从2018年1月18日开始,新婚姻法夫妻债务司法解释施行,这对于夫妻债务的认定无疑是个好消息!今后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所用的大额的借款、债务未经另一方签字或没有办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认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另一方不用负责了!

    参考案例:
            2018年1月18日上午,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适用该司法解释,依法审结了一起涉夫妻债务纠纷的案件,当庭宣判林某对其前妻周某超出日常生活所负债务不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周某和被告林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5年登记结婚,均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婚后两人生活居住在男方林某父母家,日常生活开销均由林某父母承担。不知从何时起,周某在多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大额透支,又以资金周转为由,以个人名义向历某等人借取大额债务,累积债务超过2000万元。自20177月起,债权人陆续向林某及其父母追债,林某和父母才知道周某在外欠下大量债务。林某追问周某,周某提出离婚,双方于2017728日协议离婚。因周某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历某以周某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负债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周某、林某共同偿还债务。
        宁乡法院受理案件后,恰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颁布生效。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中,原告历某未能对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所负债务进行有效举证,法院依法判决该债务由周某一人承担,林某对该债务不承担偿还责任。
           该案主审法官、宁乡法院民二庭庭长林利表示:新司法解释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有效平衡了债权人和债务人配偶一方的利益保护。在夫妻一方具名举债的情况下,尤其是大额债务,债权人主张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否则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债权人要加强事前风险防范,在形成债务尤其是大额债务时,要对债务性质加强识别,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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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25 11: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潮州
    这个对近日网上最热的那个帖子有关系,推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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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25 12: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小张 发表于 2018-3-25 11:18
    这个对近日网上最热的那个帖子有关系,推给他。

    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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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25 12: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小张 发表于 2018-3-25 11:18
    这个对近日网上最热的那个帖子有关系,推给他。

    严格来说,应该推给高州茂名二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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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3-25 17: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正义长存 发表于 2018-3-25 12:54
    严格来说,应该推给高州茂名二级法院。


    最高法院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地方法院当然知道。希望这个司法解释,能够解决所谓夫妻共同债务纠缠不清的问题,也为你申请再审带来有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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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25 20: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高凉人 发表于 2018-3-25 17:19
    最高法院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地方法院当然知道。希望这个司法解释,能够解决所谓夫妻共同债务纠缠不清的 ...

    地方法院徇私枉法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肯定要向省高院申诉,非常感谢兄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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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25 22: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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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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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26 15: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法律本来就有规定,只是让某些人刻意曲解,才出现太多的司法不公案例,出台这样的司法解释很有必要。希望“共同债务”的真实回归,能让离婚夫妻不再为“共同债务”牵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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