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接连发生了多起涉大客车事故,其中有涉及旅游包车,已造成多人伤亡,警示了我省各地陆续进入冬季运输的高峰期,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客运企业需加强源头监管和预警
安全预警提示:
1、9月25日,粤BE**20号牌大客车搭载46人,沿广州绕城高速由西往东行驶,碰撞因故障停靠在应急车道湘M3**57号牌中型特殊结构货车,造成2名乘客死亡、11人受伤。
2、10月17日,粤H2**15号牌大客车搭载22人,由广州往佛山三水方向行驶至二广高速三水出口时,碰撞同向同车道粤Y38**3号牌重型大货车,造成大客车司机当场死亡、大客车乘客10人受伤。
3、11月6日,粤T2**87号牌大客车搭载51人,行至清远市清连高速南行2198公里处,碰撞路边山体,造成大客车上2名乘客死亡、司机及另1名乘客受伤。
4、11月13日,粤A8**16号牌大客车搭载53人,在广昆高速佛山段碰撞右侧护栏后侧翻,造成大客车乘客共44人(其中40名六年级小学生,3名老师,1名导游)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暴露我省大客车交通安全存在突出隐患:
一、驾驶人遇险采取措施不当问题突出。“11.6”事故中肇事司机驾车行至长下坡、转弯路段,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车辆碰撞路边山体;“11.13”事故中肇事司机与天雨路滑采取措施不当造成车辆倒翻碰撞右侧护栏侧翻路面。
二、乘客使用安全带等安全意识不强。“11.13”事故中车上人员除了老师、导游及个别学生使用安全带外,大部分学生没有使用安全带,随车的老师、司乘人员、导游均没有及时提醒纠正。
三、企业主体责任及源头管控不到位。这多起的大客车事故主要因疲劳驾驶、不按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所致。四、众多事故也反映出驾驶人夜间和路口安全行车意亟待进一步提高。
交警蜀黍提示:
请广大客运车辆驾乘人员要克服麻痹思想,认清当前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
1、现正值年终岁末,各行业生产经营建设繁忙,为赶进度、抢工期的现象普遍,因施工作业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增加。
2、冬季的雨、学、雾等恶劣天气会频发,局部地区的团雾天气时会发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交通安全不应丝毫大意。
要做到:
1拒绝酒驾;
2拒绝疲劳驾驶;
3拒绝分心驾驶;
4不超速行驶;
5不超员超载;
6系好安全带;
7严禁危险品上车;
8履行凌晨2-5时停运制。
总而言之,要记住遵守交规、安全驾驶,确保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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