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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高州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行洪障碍物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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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8 23: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关于清理高州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行洪障碍物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防汛工作,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决定对我市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行洪障碍物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高州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废置桥梁、竹木、高杆农作物、漂浮物等,物主在2016年6月10日前必须自行拆除及清理,逾期将由所在镇(街道)或有关部门进行强行清理,并由物主承担全部清障费用。
       二、凡在高州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停泊(放)的废弃船、非法营运船、非法采砂船和采砂作业工具等,物主在2016年6月10日前必须自行清理并撤离高州境内河道管理范围,逾期将由所在镇(街道)或有关部门进行强行清理,并由物主承担全部清障费用;对逾期不清理且无人认领的船只等物品,由有关部门依法没收拍卖。
      三、凡在高州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活动等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停止,自行排除阻碍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如继续实施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行洪安全。
       四、阻碍、威胁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高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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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9 01: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
一河算不算?
永盛下面已经不见一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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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9 05:48: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政府对违法行为态度要强硬才行,不要等到河堤决堤了,人民财产受到嚴重損失了才来唱馬后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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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9 06:06: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現在只要是下雨,就全面发大浸,这就是职能部门渎职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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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9 09: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支持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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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 16: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确实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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