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丈夫去世,何某因分割丈夫遗产问题与子女及丈夫母亲对簿公堂。近日,高州法院对该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宣判,原告何某对其丈夫吴某名下的两层半楼房占5/8份额,分得银行存款4万多元;其他三名被告各占上述楼房1/8份额,各分得银行存款9000多元。 (图片来源网络,与本文无关) 原告何某与其丈夫吴某生育有两子女吴某敏、吴某勇,被告陈某是吴某的母亲。2015年,吴某因交通事故去世,其名下拥有一栋占地200多平方米的两层半楼房和8万多元银行存款。在分割丈夫吴某的财产时,双方产生分歧,何某要求对该两层半楼房进行分割,其占楼房5/8份额并获存款4万多元。被告陈某、吴某敏、吴某勇辩称,该两层半楼房是家庭成员共同合建的,是家庭共同财产,吴某、何某每人只占1/6份额。双方对财产的分割达不成协议,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亲人之间对簿公堂。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于2015年因交通事故去世,其死亡时名下的两层半楼房和8万多元银行存款,是吴某和何某的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将共有财产的一半分出归原告何某所有,其余的再由吴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何某、儿子吴某勇、女儿吴某敏、母亲陈某平均继承。原告何某要求分出一半配偶财产,并依法继承吴某的遗产,符合《继承法》有关规定,应予支持,遂依法判决原告何某占吴某名下的两层半楼房的5/8份额,其他三名被告各占1/8份额;原告何某分得银行存款4万多元,其他三名被告各得9000多元。 法官提醒: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人伦亲情重于一切,亲情的维系需要彼此真心相待,更需要亲人间相互包容与相互理解。本案中,如果原、被告能多顾及亲情,多以家庭和睦为重,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分割房产,也不至于为争夺遗产而对簿公堂,相信吴某泉下有知也会甚感欣慰。分得开的房屋财产,分不开的骨肉亲情,家人团结和睦才最重要。 (来源:茂名日报) |